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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3-1-28 08:01:5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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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》(1996年12月16日)的规定: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,属于“数额较大”;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,属于“数额巨大”。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,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。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“情节特别严重”的一个重要内容,但不是唯一情节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,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也应认定为“情节特别严重”: 诈骗集团
, \2 V7 Q! c' ] N/ A" {6 G, G(1)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; (2)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; (3)诈骗法人、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,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; (4)诈骗救灾、抢险、防汛、优抚、救济、医疗款物,造成严重后果的; (5)挥霍诈骗的财物,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; (6)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; (7)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; (8)导致被害人死亡、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; (9)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。
7 I: s& ~# j) u最高人民法院对诈骗罪的数额标准的规定是: 3 P2 [( L$ R9 z
一、数额较大,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500至四千元以上;以单位名义为五万元至十万元以上;
0 p! b" U7 i1 \- U! _2 D5 x二、数额巨大,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三万元以上;以单位名义为二十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; % o6 U% l' U9 P6 ` {
三、数额特别巨大,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二十万元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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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数额较大和数额巨大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,在上述规定的数额幅度内,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,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,确定本地区具体执行标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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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p1 T& u! H) G% p( }/ P广东一般是1000就可以立案的~~如果是西北的农村500就可以了~~" I7 N( m e4 u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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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目满2000可以立案记录以及赔偿等流程了,实在不行就人肉吧,我最痛恨骗子了!严厉打击骗子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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